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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账户设立

业务简述:

个人账户的设立是指单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为职工设立、记载和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增减、变动、结存情况的个人账户的行为。

办理依据:

本指南制定依据为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)、《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》(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)、《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》(萍公积金委字2022[3]号)。

办理方式:

1、网上办理

公积金中心网站办理:未通过一网通办理平台同步登记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的,可在中心网站(https://wt.zfgjj.pingxiang.gov.cn/wt-web/login的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登入页面办理,单位无需再到中心窗口办理。

2、柜台办理

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:未通过网上住房公积金变更信息的,可在中心窗口办理。

办理材料:

1、《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表》

2、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

3、为证件类型非身份证的在职职工设立个人账户的,还需提供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:港澳台人员提供《港澳居民居住证》、《台湾居民居住证》、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、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,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》。

办理流程:

单位申请→公积金中心审核→业务办结

办理时限:资料齐全的,柜台当日办结;网上申请的3个工作日办结。

服务时间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夏令制  周一至周五   上午 9:00—12:00 下午1:30—5:3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冬令制  周一至周五   上午 9:00—12:00 下午1:30—5:00

          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收费标准:本事项不收费。

网址:http://zfgjj.pingxiang.gov.cn/   

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:12329

业务受理地址:

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营业

地址:萍乡市开发区城市大厦5号楼萍乡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

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上栗县办事处

地址:上栗县市民中心2楼

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芦溪县办事处

地址:芦溪县凌云路“市民之家”3楼B区

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莲花县办事处

地址:莲花县行政服务中心

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湘东区办事处

地址:湘东区行政服务中心

本指南已更新,原指南与本指南不一致的,以本指南为准。


来源:本网综合科 时间:2023-05-16 16:17